减免情况
20*年,我区对政府信息申请人均没有收取成本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年,我区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人事、财政等关键信息的公开还比较滞后,公开的政策方案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各政府机关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仍有相当比例的公开信息还停留在纸质状态,造成信息传播障碍,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同时,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各部门向区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也需要得到强化。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另外,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要对本单位的行政事项有较全面的了解,又要求掌握信息公开必要的信息技术,而培养出负责该项工作的复合型工作人员难度比较大,不少公开义务人至今仍未确定专门机构,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市、区两级政府还未制订《条例》和《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导致实际工作中信息安全和信息公开的界限比较模糊。少数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呈现内容表象化现象,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和经常性开支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要切实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逐步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网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形式。要充分发挥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完善区档案局(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真正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价值。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制定与《条例》配套的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考核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大梳理活动,重新调整和变更信息密级的划分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深入、持续、规范、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