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由迁移的权利,城乡之间要实现人口和劳动力无障碍迁移和流动,让农民有发展和增加收入的机会。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农村最低社会救济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政府反贫困的工作力度,满足农村贫困群众多层次的救济需要。
(三)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制定公正的分配规则。
首先,政府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一方面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产出水平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环境。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大型农业机械的购置、土地改良、兴建水利等;二是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三是支持农民组织发展。此外,政府一般服务支持还包括对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大量投入支持。在增加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乡镇企业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扩大劳动积累。要积极吸引外资从事农业开发和建设。
其次,实现按劳动投入的数量、质量,按资金、技术以及治理等生产要素来进行的初次分配。农民对国民收入的投入贡献很大,而国家对农业的补贴较少。长期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农民,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基本原因。近几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开始并继续朝着有利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向调整。2003年中心财政对农业投入增加3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2004年中心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地增加用于“三农”方面的投入,支出总额增加300亿元左右,比上年增长20%以上。但国民收入分配不利于农业和农民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发挥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有效调节功能,使国民收入分配适当向农业和农民倾斜,建立新型的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机制,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又一根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