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通过“剪刀差”政策手段把一部分农村财富转移到城市,抽走了农村发展所必需的积累资金。通过强制降低农产品价格从农业中获取剩余以加快工业化的发展,是本世纪20年代前苏联经济学家普里奥布拉辛斯基提出的一项经济政策。这项政策通过扶持发展工业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强整体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发挥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国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贫穷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很适用,是我国长期采取的一项经济政策。其本质是国民收入的一种再分配,将农业部门创造的部分国民收入转移到工业部门,以促进工业发展。改革前,为完成重工业跨越式发展从而实现工业化,国家完全垄断国内贸易,通过对农产品征税,降低农产品价格,获得大量利税为城市工业化投资。19
52—1986年,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抽走了5823.74亿巨额资金,加上农业税1044.38亿元,34年间,国家从农业中抽走了6868.12亿元资金。这些从农业部门转移来的资源,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工业的发展。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剪刀差”被废除,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2、二元经济体制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50年代后,我国逐渐形成了一套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这一体制的理论基础是所有制的不同。城市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农村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城镇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农村主要从事第一产业,几十年来逐渐固化为“城乡分治,一国两策”、“两个经济单元,两种发展水平”的格局;作为二元经济体制象征的二元户籍制,是维护城乡利益格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使城乡居民在身份待遇上存在一系列严重差别,加剧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这些差别主要表现在:1、经济层面。在所有制、流通、交换、税赋、收入分配、价格补贴等方面,在向城市重工业倾斜后,为使城市尽早实现现代化,又向城市全面倾斜;2、社会层面。城市人享有的文化教育、劳动保护、就业帮助、交通通讯、医疗卫生、福利补贴、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及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等,对绝大部分农民来说可望不可及,土地是农民唯一的生活与生存保障;3、就业层面。政府对具有城镇户口的待业者给予众多就业机会,确保城市居民最大限度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但户籍制在很大程度上(尤其是改革前)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不公平竞争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竞争的结果导致不同劳动者或生产要素拥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此外,在改革和体制变迁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我国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在体制转轨中出现了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再加上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使得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中发生了许多无序的问题,集中到寻租和设租行为、内部人控制、垄断、腐败等方面,成为形成收入差距,尤其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二)原有体制的政策惯性及部分宏观政策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