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各级各部门在实际工作当中,必须抓住重点工作,把握要害环节,狠抓落实。
(一)充分运用扶持政策促进再就业
1998年,非凡是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国家接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从财政资金、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诸多方面给予了更加优惠和有力的扶持。
我们要充分熟悉到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对全市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首先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这些扶持政策的实质内容,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执行程序和时间界限,以便在贯彻实施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其次,要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努力探索扶持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的快捷、便利的办法和措施。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减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功效,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比如说在小额贷款当中,担保公司就可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和环节,以方便下岗失业人员,使其早日申领到贷款。第三,要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使再就业工作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逐步完善,最终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办法。
(二)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要大力实施-,不断挖掘经济结构调整蕴藏的巨大就业潜力。把新增就业岗位指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到大力实施-工程,加快推进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绿色食品、中西制药、机电制造、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多元化支柱产业之中。重视和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非凡是社区服务业,在培育经济增长点的同时,重视培育就业增长点。努力达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就业的双重目标,实现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有机结合,扩大内需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
二是要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使其成为我市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民营企业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主动应聘民营企业,不仅可以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优化配置,而且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减免税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多方面优惠政策,为什么不能尽快地有效组合呢?症结在于“两怕”:一是民营企业怕下岗失业人员找麻烦;二是下岗失业人员怕民营企业靠不住。针对这“两怕”,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依法参保的具体办法,推进各类民营企业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真正实现“不管你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消除下岗失业人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体制障碍;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介绍机构要敢于承担就业风险,善于搭起用人桥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力进入市场,整合零星就业岗位,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要转变择业观念,适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到民营、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再就业。
下岗失业人员在民营企业就业以后,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要实实在在地解决好他们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档案治理等问题,消除其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劳动监察机构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不能因为是民营企业就随便克扣工资,随便加班加点,随
便增加劳动强度,一切都要严格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继续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和空岗申报制度。我市已公布了两批申报单位名单,共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岗位和服务性岗位1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