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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组织发动,引导居民参保。一是领导负责。要建立领导负责制,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建立联系点制度,相关领导要深入联系点及社区,帮助指导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组织政策宣传人员走进乡镇、社区,开展政策培训,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居民自愿参保。三是部门协作。劳动保障、教育、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经办机构组织动员广大居民、学生、低保户、残疾人自愿参保。四是基层联动。医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动员、引导居民自愿参保。
2.加强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中央和省政府对我州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州州县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进行补贴的资金,要按照要求年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不能拖欠,确保试点的正常运行和医疗费用的按时支付。
3.方便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切实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城镇居民参保服务,基本实现参保居民看病、用药、报销满意。
4.统一规范管理,确保平稳运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还要制定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增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规范运行。一是要重点加强基金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基金管理办法,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要加强经办机构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在全州建立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强化调剂功能,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要建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既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要增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投入,增加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增加业务经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试点工作需要。四是要依托“金保工程”在全州范围内实现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网络互联和资源共享,使全州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能够快捷地办理参保手续和方便参保人员就诊住院。
(四)要抓好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
试点工作是一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实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把试点意义讲清,政策讲透,把参保及就医的程序讲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这项制度,了解这项政策,让他们积极主动参与,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造福民众的崇高事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我们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畏艰难,勇于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为构建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