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放宽任何一个企业的准入条件。对于不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引进;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按规定进行整改或关闭。加强营运车辆检验检测。五是分头抓,任何一个责任人都绝不能放手,尤其要积极探索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
绩溪无小事,安全生产更不能出事。我们一定认真落实虞市长“五抓”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监管、专项整治“三个深化”,科技兴安、安全生产重心下移、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推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确保全面大建设顺利推进。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要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固本强基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永续推进。持续加大企业安全投入,足额提取用好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二要确保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关口前移,严字当头,使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三要确保安全问责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进行责任倒查,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打非成果。分析研究薄弱部位,确定下一步打非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统一联合行动,增强打击实效。二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对“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注重效果、跟踪监管。着力强化乡镇、县直主管部门的“打非”责任,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四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把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异地搬迁的绝不拖延,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