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通过认真学习党的*报告、*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自治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田清生书记在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等,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下面,就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谈一点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一、深刻把握和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同志在*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全面的经典式阐述,其中最重要的表述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段话指明了发展的重要地位、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的主要手段、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理想状态。可以说,这段话是对科学发展观准确而系统的表述。在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们只有把这段话分析透、领悟透,才能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系统观念,如果不讲发展,自然也就没有发展观,更没有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确立了“发展”的前提地位、基础地位,其他观念都是围绕“发展”展开的,都是在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都是在对“发展”进行规范,使之脱离盲目,趋向科学。
“以人为本”与我国古代的“以民为本”有本质区别。“以人为本”是把人当作造福的对象与目的,“以民为本”是把人当作巩固统治的工具和手段。“以人为本”是以每一个人、所有的人为本,不是以部分人为本,也不是以大部分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有两层含义。一是发展的目的要“以人为本”,我们发展的目的就是要为全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为全体人民的幸福而谋求发展。二是发展的手段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不只是目的,也是手段。不“以人为本”,社会就会动荡,发展就难以为继。因此,发展的手段也必须“以人为本”。同时,如果认识不到发展的手段也必须“以人为本”,就会发生以“大多数人利益”或“长远利益”的名义践踏个人正当权利的事件,走上与“以人为本”相反的道路。
要保证发展的“科学”,就必须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这3条基本要求: 一是发展要全面。不能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社会的发展,不能只重视城市的发展而忽略了农村的发展,不能只重视东部的发展而忽略了西部的发展,不能只重视物的发展而忽略了人的发展。二是发展要协调。顾此失彼就不协调,混乱无序就不协调,各自为阵就不协调,平均用力也不协调。三是发展要可持续。在全面、协调的基础上,还要注意资源的有序开发与储备,还要注意把握发展的速度与节奏,还要注意如何使“全面、协调”的状态成为体制、机制性的状态,而非行政性的、临时性的状态。全面发展不等于协调发展,全面、协调发展也不等于可持续发展,这里面的差别必须弄清楚。
二、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过新中国建立60年、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艰辛努力,我们国家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今后的目标,是按照党的*要求,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新的历史性转变。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们要以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集中力量办一些让社会公众满意、给教育发展增添动力的事情。
优先发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