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办事公开,把“一把手”的行政行为变“暗箱操作”为“阳光行动”,防止幕后交易。尤其是要增加一些工程项目建设、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的透明度。四是要规范“一支笔”审批制度。研究、探讨加强对“一支笔审批”监督的新的途径和方法,可否采取行政“一把手”签字审批,党委书记签字审核等方法,起到党政“一把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对“一把手”参与经济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不、五严禁”的纪律要求。“三不”,即不介绍工程队伍、不参与经营活动、不干预项目审批。“五严禁”,即严禁党政“一把手”傍大款;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土地(房产)出租;严禁违规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财政金融工作;严禁为外商、个体、私营企业主的经济诉讼案件说情,干扰司法部门办案等。五是要建立对“一把手”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制度。“一把手”每年要对自己一年来尤其是用钱、用权方面情况进行对照自查,区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组成专门力量,对“一把手”的制度执行情况尤其是用钱、用权方面的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并向抽查情况及时向区委反馈。
4、全社会参与,建立以群众和家庭为主体的社会联防机制。八小时之外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的盲点,也是“一把手”容易出问题、犯错误的易感时段,为此,必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对“一把手”实行全方位监督的社会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家庭防范教育。要通过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一把手”配偶的反腐倡廉教育和“一把手”家庭的防范教育,构筑监督管理的“辅助”防线,杜绝和减少妻子的“枕边风”、亲朋的“照顾情”、子女的“软磨功”和各类“应酬风”对“一把手”的干扰。二是加强信访举报制度。要建立类似“110”一样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专线电话,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制度。采取在社区中聘请联络员、发放监督卡、公开“一把手”情况等措施,依靠社区党员和群众监督“一把手”。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一把手”出现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执纪、执法部门要及时给予相应处罚。
四、抓机制,提高考核激励的科学性,不断增强“一把手”队伍的活力
1、建立健全以注重实绩和社会公认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健全和完善“一把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期考核工作,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历史地分析评价“一把手”。当前,重点是要积极探索“一把手”实绩考核的新办法、新途径,在内容上要建立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目标体系、强有力的目标监控体系、权威科学的评价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升降奖惩体系;在考核方式上,要坚持简单易行、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完善个人述职、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系统横评、组织评定一整套考核程序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2、建立健全以公平、择优为导向的用人激励机制。在“一把手”的提拔使用上,要正确运用考核成果,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以期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干净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正确运用考核成果,切实加大镇乡与机关、经济发达镇乡与经济欠发达镇乡干部的交流力度,倡导以业绩和社会公认为取向的用人机制,以期使干部在经济欠发达镇乡、经济发达镇乡、机关之间形成一种合理有序的流向,促进干部提拔、交流、使用的良性循环。对在任期内工作出色、业绩明显的“一把手”及其后备干部要予以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一把手”或后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