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在二环以内、三类以下街路地区,以社区为第一节点,每4000户、2公里间隔设置1个绿色回收站,建筑面积50平方米,并设置全市统一制作的绿色回收标识,做到不占道、不扰民、不污染、全封闭。禁止在党政机关、工矿企业、铁路沿线、学校、医院、文物古迹、军事重地、休闲广场等地或周边设立回收站(点),原有的回收站(点)要在2年内限期迁出。
根据实际状况,每个行政区域在城区边缘(三环外)建设1—2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划面积5000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 加油站
规划新建加油站94座,江南六区增加59座,其中南岗区12座,道里区13座,道外区1座,平房区11座,动力区8座,香坊区14座;江北增加35座,其中松北区20座,呼兰区15座。
具体布局根据实际状况,城区内每个加油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中间设有隔离带的道路可不按服务半径测算,两站车行距离不低于1.8公里。
第三十九条 医药商店
鼓励连锁经营医药商店进社区,重点推进新建社区的医药网点的建设,大力发展医药连锁经营,逐步向农村延伸,5000人以上的社区至少配置1处医药网点。
第四十条 邮政服务
完善邮政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配套建设邮政服务网点,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设置邮政服务网点1个,与社区服务网点相结合。
第八节 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规划
第四十一条 生产资料市场整体布局
我市批发市场的布局思路是“退二进三”,发展总部经济。近期整合一批,远期中心城区的批发市场全部搬迁到三环之外。
按照政策引导、逐步改造、规范管理、调整提高、局部逐步搬迁的方针,对影响整体交通环境和城市面貌的市场限期整改或逐步搬迁,推进批发市场的流通现代化,提升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层次,促进城市商业布局合理化。
第四十二条 逐步搬迁一批批发市场
(一)逐步搬迁哈尔滨古铁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
(二)逐步搬迁南极小商品批发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将原场地作为商业预留用地。
(三)逐步搬迁双合盛装饰材料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
(四)逐步搬迁更新钢材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
(五)逐步搬迁中马路装饰材料批发市场,迁往哈东开发区。
(六)逐步搬迁市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迁往二环路以外。
(七)逐步搬迁前进钢材大市场,迁往102国道哈达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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