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回顾
(一)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认真开好政协例会。例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平*和形式。五年来,共召开全体会议5次,着重就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协商讨论。召开常委会议26次,主席会议42次,着重就加强“非典”防治工作、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合作与交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人民政协工作有关问题开展协商讨论。为进一步活跃会议气氛、提高会议质量,积极创新会议形式。全体会议期间,精心组织大会发言、委员讨论和专题座谈;常委会议坚持主题与非主题相结合、协商讨论与实地调研视察相结合、通报情况与双向交流相结合、委员建言献策与扩大公民直接有序政治参与相结合、专题协商与听取专家讲座相结合,使委员意见得到充分发表,增强协商民主成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切实做好提案、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案、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富于传统、独具特色的履行职能方式。常委会着力在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提高质量、增强成效上下功夫。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召开两次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省长领办与主席督办重点提案、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规范提案审查立案、优秀提案评选表彰、重点提案产生与办理等工作,更好地发挥提案在我省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改进委员视察工作,首次召开全省政协视察工作座谈会,修订《视察工作条例》,制定视察年度工作计划,创新视察工作方式,增强视察活动的规范性、计划性、选择性和界别性,充分发挥委员视察在知情咨政、反映民意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拓宽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健全信息网络、提高信息质量,充分发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政协委员中的特约监督员发挥反映民意、开展行风监督的作用。五年来,共立案并交办提案3385件,现已全部办复;组织在杭委员视察12次,*华侨委员视察6次,委托各市省政协委员联络小组视察46次;编发《政协信息(专报)》1150期,其中被全国政协办公厅采用,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和部委办局的198期,领导批示189件次,省政协年年被全国政协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提案、视察、信息渠道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得到重视和采纳,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精心组织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始终把调查研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首次召开全省政协调研工作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指导。坚持以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为要求,以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为目的,将重点课题调研与经常性建言献策相结合、同步跟踪调研与超前调研相结合、大题目与小题目相结合、以自身力量为主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努力做到调查求真、研究求深、建言求效。五年来,圆满完成了中共*省委交办的“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合作与交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文化大省建设”、“新农村建设”、“提升民营经济竞争力”、“研究借鉴徽商、晋商和世界著名企业经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9项重点履职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