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政法工作。政法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高度重视政法工作的前提下,继续关心政法队伍建设,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全区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区委领导的权威;要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在政法上、思想上、组织上服从党委的领导,在行动上听从党的指挥,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政法部门得到全面落实;要严格按照法律履予的职权和x书记在全市政法工作上提出的“三基三要”(稳定为基、发展为要;“四队”为基、综治为要;良知为基、公正为要)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使政法工作党委放心、社会公认、人民满意。 二要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加强领导的同时,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稳定的形势,研究部署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可疏不可堵、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可散不可聚”的原则,有法有理有序有节地做好化解工作。对于可能发生的闹事苗头和群体性事件,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临一线,妥善处理。三要加强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区委政法委作为区委领导和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领导政法工作和管理政法队伍的重要职责,是区委对政法工作实施领导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工作渠道。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政法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对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有关人事任免等,按规定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进一步强化政法委对政法工作总体部署、工作指导、执法监督和协管干部等职能。要加强区委政法委自身建设,提高政法委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区委政法委要牢固树立为政法部门服务的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领导、协调、管理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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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我区每年的社会治安综合综合治理工作都会有所进步,也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在保障xxxx城市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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