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大了安全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做了大量的工作,确实解决了很多安全防火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但是,目前还不能保证没有死角。因此,我们还必须组织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尤其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问题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同时,各学校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是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危房量大、面广,虽然各级政府已投入了大量资金不断修缮,但危房远未彻底消除,中小学危房仍是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检查,加大改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决不允许学生在危房中上课。而且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是人群密集场所,也是最易发生安全和稳定问题的场所。要重点治理学生宿舍拥挤、脏乱和私接乱拉电话线、电源线、电脑线现象,要坚决杜绝违章用电,消除火灾隐患。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下大力气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学生饮食、饮水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为师生提供卫生合格的饮用水,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学校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同时,对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学校要坚持天天查,卫生监督部门要周周查,切实做到长效管理、常抓不懈,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是加强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录像室、游艺机室、卡拉ok厅、发廊和浴室等营业场所的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也必须按照职责狠抓严管,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同时要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从现在开始,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集中整治,常抓不懈。新闻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检查,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督导和检查,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一方平安。
一要狠抓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