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做好党外领导干部的了解、考察和推荐工作。党外领导干部的安排使用,县委统战部要参与考察,并提出意见。县委在决定对党外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先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对党外领导要求加入中共党组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事先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三要加大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对党外干部采取挂职锻炼,教育培训,搭台阶培养,岗位交流等措施,使党外后备干部逐步积累多方面的领导工作经验。要大力培养党外干部,放手使用党外干部,为发展县域经济搭设新平台,构筑新阵地,凝聚新力量,真正使党外干部在政治上受尊重,在组织上有地位,在事业上有作为。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要摆上位置。前年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领导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中共怀来县委办公室[2003]81号文件),这次会议上县委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这体现县委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大。乡镇党委和县直各级党组织,都要从事关全局的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切实把统战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部署有安排,半年有督促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以上统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战工作的重要问题;把统战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党校的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把统战宣传纳入党委年度宣传计划,宣传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联系、协调,并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立健全县委领导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统一、精干、高效的统战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县委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统战工作的相关问题。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要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和党政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制度,为与他们沟通感情、解决问题搭建平台;要坚持重要决策、重大事件和重要人事变动向党外人士通报协商制度,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要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把统战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与奖惩挂钩,全方位多层面推动统战工作上台阶。
三要充实力量。县以下党组织的统战工作是县级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切实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机构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乡镇党委和县直系统党委要配齐配强统战委员,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做统战工作,主动了解过问统战工作,亲自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认真解决统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统战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多检查落实情况。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县管中学要有领导分管统战工作,并确定专人主抓统战工作。要加强对基层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使用,重视对基层统战干部的选拔任用。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要继续发扬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新的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培养队伍。统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