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不平衡性,全区还有32个计划生育后进村,占全部行政村的4.77%;非法同居、非婚生育的现象有所抬头。一些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失业和无业人员及婚外人群管理还存有空档,去年3例计划外生育全部是流动人口。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科技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五是部门齐抓共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个别部门对齐抓共管、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大局意识淡薄,本位主义严重,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六是经费投入不到位。区、乡计划生育事业费缺口较大,个别乡镇存有先拨后抽、虚拨实缺现象,乡镇计生干部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还未得到根本解决,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面对严峻的形势,各级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国策意识,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要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把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一同部署、一起用力、一并落实,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严格执行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坚持"抓落实、求实效、抓创新,求突破、抓典型、促提高",加快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自主、自治进程,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对薄弱村的整治。积极组织开展整治薄弱村"回头看"活动,认真排查后进村,落实帮促责任制,力争年内全区非村民自治合格村降到5 %以下,努力构筑村"两委"、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计划生育协会"三位一体"的村级管理体系,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二是要加强城区社区计划生育建设。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网络,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措施和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按照"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和"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统一、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强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健全"单位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现居住地为主"的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管理服务就跟到哪里。四是依法加强管理。以"一法三规"和省《条例》为准绳,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群众的婚育行为为目标,积极探索"双向约束、双向规范"的有效途径。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区、乡、村计生执法监督网络,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建立起群众自觉守法、干部公正执法、社会广泛监督的依法治理的新格局。
(二)大力加强晚婚晚育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针对我区结婚人数急剧增加,晚婚率大幅度下滑的实际,平抑出生高峰。一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切实把教育、引导工作做早、做细、做实,让广大婚龄、育龄青年自觉地实行晚婚晚育。二是要把晚婚晚育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之中,作为计划生育评优树先的重要条件。三是加大对晚婚晚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区、乡考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