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打破思维定势,直面困难,剖析问题,要在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中真正找到思想和工作上的差距。二是要克服工作上缺乏艰苦奋斗的作风。表现为安于现状,过分强调客观困难,忽视主观能动作用,畏难怕苦,怕挑担子,忍受不住寂寞,淡忘艰苦奋斗,没有认识到艰苦奋斗是一种政治觉悟,一种思想境界,一种道德情操。三是要克服守法上存在侥幸心理的状态。一些干部缺乏法纪观念,认为手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的同志认为客家人重感情、讲义气,办事收礼,符合人情世俗,不算得了什么,心存侥幸心理,放任自我,进而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以权谋利,终会酿成大错,甚至犯罪。
其次,把握“三纪”教育的关键是抓住国税工作特点。一是继续落实好“三个八”。即落实好中纪委7号文件精神,严守“八条禁令”;日常工作严把办理减税、免税、定税、退税、查税、缓税、基建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招标关“八关”;认真算好“八笔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联系实际开展查摆。紧扣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结合省局近期下发的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从依法执政、廉政从政、行政管理上进行自查自纠。三是要根据征、管、查、综合等不同环节和不同的对象进行分类指导。如: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侧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的教育;对人、财、物等权力岗位干部侧重人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的教育;对征管、稽查等执法权力岗位侧重税收法律法规和案例等的教育。四是围绕《征管法》和《所得税法》等税收基本法规和政策展开学习,特别是对一些敏感或易发多发问题环节的政策要进行重点学习研究,并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严格检查,避免违规违法,失职渎职及不廉洁行为发生。
第三,把握“三纪”教育的重点,做到 “三个突出”,即一是重点学习人员重点要突出。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二是教育内容重点要突出。强化“三纪”教育,通过对“三纪”的讲解和个案的分析,使文字化的“三纪”转化为全体国税干部的意识,让国税干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法律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了解什么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违法要承担什么责任,受到哪些处罚,正确认识违法与守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税务人员执法的风险意识;进而教育和感化国税干部对守法、守纪行为的认知和赞同,从而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素质。三是学习形式和方法重点要突出。市局由机关党办负责制订学习计划,要在监察室的统一指导下,机关各科室分工认真抓好为期三个月(7-9月)的纪律教育月(学习动员阶段、查摆问题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落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座谈会、科务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突出相关文件、廉政教材的学习,通过观看专题片、电教片,组织集中讨论、查摆问题、撰写心得体会、整改提高等办法,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际效果。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要对各科室学习记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三、努力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机关各科室要在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上抓好责任分解的同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要更加注重学习教育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相结合,监察室则要加强对各科室落实学习教育的检查督促,及时掌握情况,主动向党组和分管领导汇报,分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通过学习教育,我们要达到“四个有所提高”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