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推进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政协襄樊市襄阳区第三届委员会人事安排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的统一,坚持民主协商的程序。
2、常委、委员名额、构成比例和界别设置。在这次换届工作中,新一届的政协常委、委员较上届有所增加,原则上略低于同级人大代表名额。委员名额拟定为300名,一次会议安排280名左右;常委会组成人员规模按委员总数的20%安排,名额定为59名,一次会议安排59名。
委员中,中共党员不超过40%,安排120名;非中共党员不低于60%,安排18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中共党员不超过35%,安排20名;非中共党员不低于65%,安排39名。妇女委员和少数民族委员占委员总数的比例,原则上按上一届掌握。
鉴于机构改革、社会阶层构成出现的新情况等,新一届政协的组成单位和委员名额分配将有所调整,拟设21个界别,分别为:中国共产党、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民主党派、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经济界、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农林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界、医药卫生界、社会科学界、少数民族、宗教界、农民界、特别邀请人士。
3、委员人选对象。中共党员主要人选:一是各界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物;二是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单位和团体负责人,以及各镇分管政协工作的同志和区政协有关专委会的负责人。非中共党员主要人选:一是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人和骨干成员;二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三是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推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以及宗教界上层人士;四是爱国、敬业、守法,有一定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五是对台湾及海外有影响的台胞台属和归侨侨眷;六是新出现的社会阶层中的代表人士;七是对发展壮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有积极作用的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
对新进政协委员的选拔要注重其政治素质、参政议政能力和是否热爱政协工作,特别注意选拔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专家、学者、高级工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利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随着我区民营化程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渐成为我区最大、最快、最亮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推荐提名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以更好地发挥他们在襄阳经济发展中的带动、推动作用。在安排这方面代表人士时,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考虑他们的代表性,还要考虑他们纳税、守法、诚信和为公益事业作贡献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政策,选准对象,真正把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吸收到政协队伍中来。
4、委员进退留原则。区政协领导提名年龄界限,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届区政协委员会常委、委员一般不再继续提名的原则是:⑴现已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因工作变动失去代表性的区直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区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分管政协工作的同志;⑵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换届后不再担任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组织领导职务的;⑶符合提名年龄,但已经在单位办理离岗退养的以及离岗外出创业的;⑷不能正常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及体弱多病的。
为了使更多的各方面代表人物得到安排,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应减少交叉兼职。区政协委员、常委同区委、区纪委的成员,除工作需要由区委批准可兼职外,原则上不交叉;区政协委员、常委同区人大代表、常委互不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