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使命感
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国人民民主的基础。但从现阶段看,乡镇人大的制度设计与具体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是对乡镇人大的认识还存有偏差。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在不少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中,往往将乡镇人大当作可有可无的“虚设机构”,认为工作没硬任务,考核没有硬指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虚职”,到人大工作是退居二线;少数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不多;少数乡镇政府把人大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看成是没事找事干,把对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看成是故意找麻烦;部分乡镇人大干部干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只局限于应付上级人大布置的任务,有的热衷于做兼职工作,出现了“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二是履行乡镇人大职权还不够到位。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十三项职权,许多职权还没有做到位。首先,乡镇人代会的状况不利于职权行使,为了减少开支、节约经费,本来需要三天会期的乡镇人代会普遍被压缩到两天甚至一天,会议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议题,代表讨论酝酿的时间显然不足,上午作报告,下午就表决,这种情况下审议和通过的决议显然是在走形式。其次,乡镇人大在行使监督权上还存在误区,一些人把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监督,怕监督多了影响同志间的感情。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而政府领导又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财、物调配权,这就使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心有余悸”,听得多,议得少,实施有力的监督更少。
三是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代表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既取决于代表个体素质,又决定于乡镇人大有效的组织活动。一些代表对代表角色的认识不到位,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履职工作难以到位。同时,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多,且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单一,活动效果不明显,导致乡镇人大代表成为“会议代表”或“哑吧”代表。
四是乡镇人大的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乡镇人大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基础工作存在“四缺”:一是缺乏健全的工作机制和稳定的人大工作队伍,开展工作还缺乏系统性;二是缺乏规范的程序;三是缺乏完整的基础管理,公文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建档等缺乏完整性;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
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认真加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使命感。
二、树立人大意识,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本届乡镇人大任期的五年,正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年,是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向更高水平迈进的五年,也是人大事业充满希望的五年。为做好新时期的乡镇人大工作,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才可能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要保持政治清醒,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保证,乡镇人大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结构复杂调整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