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努力使之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具体化。当前,各行各业都在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为加快我国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各社团应当根据这一工作中心制定本团体的工作规划。比如:中央提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抓紧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特别是要服务“三农”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深化改革,中央1号文件又作出了对农民减负增收的决定,我们社会团体应当做什么,行业协会怎样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搞活企业服务?与农村工作有关的社团应当为农村发展做些什么具体实事?社会科学方面的社团怎样为工人、农民提出所需要的思想武器和精神食粮等。离开了这些中心工作,社团的工作就可能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第四,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的特长,促进深化改革。
我国的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对于加快开放步伐,把我国的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高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社会团体具有信息灵通、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灵活超脱的优势,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具有其他组织不能替代的优势。我们希望社团要发扬自己这种优势,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改革开放,积极为政府、为企业和部门当好参谋助手。
马克思曾经说过:“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社团作为一个社会成分在各项活动中遵纪守法,不仅是自己的责任,而且是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有效措施。所有依法取得登记证书的社团,应当说都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为依法开展活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但登记完了不是一劳永逸,一个社团的生命可能是几十年,甚至更长,注册登记只是一个工作程序和手续,关键在今后的实践中依法开展活动,做到依法办事。《条例》和《章程》是我们开展活动的基本依据,此外,对于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及管理措施,我们也应严格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例如,年检制度、重要活动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团的法人(负责人)、名称变更、办公地点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等。再如,兴办第三产业,开展有偿服务,必须遵守工商行政法规;要办一个培训中心或学校,就要向教育部门申请;要办报纸、杂志,就要向新闻出版部门申请;建立文艺机构,要向文化部门申请;有经济收入,要了解和遵守税务法规等等。总之,要学会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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