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泰州市的统一要求和我市社团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天举办了这期社团秘书长培训班。刚才,同志们认真学习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文件,使大家对社会团体方面的一些规定和要求有了大体的了解。为进一步促进社团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社团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我再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举办社团秘书长培训班的目的、意义
我市现有社会团体99个,其中非法人资格的社团44个,分支代表机构65个,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学术性社团18个;二是行业性社团41个;三是专业性社团30个;四是联合性社团10个。这些社团大部分是通过清理整顿后,复查登记过来的。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我们在社团管理方面的主要精力着重于注册登记,组织大家搞的活动也较少,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抓上手。为改变这种状况,我局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决定举办这期社团秘书长培训班,其目的、意义有三个:
一是加强联系,增进了解,积极引导社团正常发展。社会团体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群的集合体,是人们按照共同的宗旨、任务、原则、经过法律程序自愿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也通过一定的形式取得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社团依法进行登记,正是正确认识其合法性的基本形式,也是依法取得社会承认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为社团正常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
过去由于我们联系少,相互了解不够,通过这次培训,我相信大家会在社团管理和社团建设方面有新的认识。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我们要与大家多联系,多沟通,加强服务,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我们也希望各社团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我们多沟通,在安排重大活动时提前通知我们参加,有重大情况多通报。从而达到加强联系,增进了解,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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