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要积极探索山林纠纷调处的新办法,按照“搁置权属争议、共同保护利用、明确收益分配”的原则,妥善处理“老大难”纠纷。要加强对林业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切实提高调处纠纷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利益,只有让他们全面了解、深入理解各项政策,才能使他们积极参与、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要把政策和办法交给农民,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缺乏了解和沟通而产生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同时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处理碰到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防控重大林业灾害。要把林业灾害防控纳入政府应急管理系统,科学制定防控方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责任举措。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林区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林业灾害综合防控水平,为农民经营林业、创业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
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依法治林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切实维护林业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六、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重点,关系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是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强化推动林业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方面切实体现重视林业的战略意图,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支持各级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共同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当前,特别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各地都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负主要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形成支持林业工作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该出的政策要早出台,该定的办法要早制定,该给的经费要早下拨,为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特别是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改革发展一线,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为加快我省林业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切实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不仅要加强党的领导,更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要进一步强化农民群众作为参与主体、受益主体、决策主体、监督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由农民群众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林业、投入林业、建设林业,做大做强林业事业,拓宽农民就业、增收、致富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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