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工程,及时有效地享受党的惠民政策。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把好政策宣传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光明-微笑”工程,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患者对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所有适宜手术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二是要掌握患者筛查关键环节。筛查工作是实施好“光明-微笑”工程的首要环节。认真做好患者筛查工作,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和社区街道进行全面筛查。要把初筛的患者组织到乡(镇)进一步确诊,明确是否具备手术适应症。对具有手术指征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档案登记,组织运送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治疗,确保适宜手术的患者都得到免费治疗。
三是要掌握补助政策关键环节。此次“光明-微笑”工程白内障手术费用确定为1300元/例、唇腭裂手术费用确定为4900元/例。对于参与新农合的患者,其补助费用先由新农合核报800元。其补助费用1300元由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核报。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乡村“三无”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1953年底前参军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14类参战退役人员和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患者,其补助费用1300元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未参与各种医疗保证的患者,其补助费用1300元由其他财政性资金解决。要做到报销有依靠,每月一次,及时结算,不打欠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真正让资金为患者、为百姓造福。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坚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要强化资金审核监督机制,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确保资金真正用在符合政策的患者治疗上。
三、加强“光明-微笑”工程的组织领导
保证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光明-微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光明-微笑”工程顺利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光明-微笑”工程的组织领导。起草并将下发的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和宣传等部门的职责。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光明-微笑”工程组织机构,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任务分工,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明晰,从而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光明-微笑”工程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结合外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掌握工作要求。要加强工作指导,掌握工作进展,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流程,改进方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时发现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推广典型,惩办先进,促进工作开展,确保项目工程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实施好“光明-微笑”工程。做到三个努力”努力做到适宜手术患者一个不漏,努力做到免费补助资金一分不少,努力做到做一例成功一例,力争不出或少出医疗事故。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患者筛查和治疗康复工作,保证所有适合患者都能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保证手术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民政部门负责救助对象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劳动保证部门负责城镇参保居民医疗费用报销审核;财政部门要精心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实效;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发动,确保政策知晓率。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组织到位、经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