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不变,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进生猪养殖发展。奶牛、养羊、珍稀动物养殖发展也要稳步推进,确保我县畜牧业在大旱之年不伤元气。四是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要抓住目前生猪市场价格较高和国家出台养猪业扶持政策的良好机遇,宣传鼓励有积极性的农户投资发展养猪业,扶持规模养殖场、有养殖基础的骨干农户扩大养殖规模。
重点做好五项工作:第一是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能繁母猪摸底调查核实和资金兑付领导小组,乡镇包村干部和畜牧兽医人员要联合进村,配合村级防疫员、村干部对养猪户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和登记。畜牧部门要严格把关,派人到村到户配合乡镇开展工作,严格标准,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第二是认真核实登记,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畜牧局配合,对辖区内能繁母猪进行认真清查核实,要严格按照“四见”(要见到能繁母猪、见到养殖户、见到耳标、见到张榜公布)要求进行。能繁母猪的具体标准是指达到生殖年龄(8月龄以上),体重达到100公斤以上留作繁殖用的健康母猪,并配带有合格的免疫耳标、耳号标,户主存有猪的免疫证。对辖区内的能繁母猪进行彻底核实后,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统一台帐,以村为单位,将能繁母猪的调查核实结果进行公示,按受群众监督,绝不能出现任何问题。要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如发现瞒报、多报、谎报等现象,将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是规范调查核实程序,要按照统一表格,将能繁母猪的数量、日龄、体重、品种、免疫耳标号等按要求逐项进行登记造表,并经养殖户签字、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政府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对无免疫耳标和免疫证明的母猪只登记不予以补贴;第四是明确补贴的标准和范围,截止到年9月15日前的经清查核实达到补贴标准的所有存栏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县政府按照市下达到我县的任务,根据统计部门年上半年各乡(镇)能繁母猪的存栏数,下达能繁母猪数量及补贴资金。各乡(镇)在调查核实工作中,要将统计数据和平时掌握的数字结合起来,分别进行科学调整,能繁母猪存栏数多出县政府下达任务数的由各乡(镇)负责按同样标准进行兑现补贴资金;第五是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下达到各乡镇的任务数将补贴资金下拔到各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行政村能繁母猪登记表》所列畜主及金额,通过各乡镇信用社直接按照粮食直补或退耕还林补助“一折通”兑现到能繁母猪养殖户手中。要加大宣传,严格标准,应补尽补,杜绝使用现金方式进行兑付,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同时要按照9月5日市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五是全力抓好秋防。今年以来,我国26个省市、自治区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并出现扩散蔓延趋势,疫情形势不容乐观。我县地处三省交界处,猪饲养量较大,涉及面广,养殖区域集中,防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在正是我县发展生猪养殖的关键时期,一旦大面积发生疫情,将对我县畜牧业发展造成致命打击,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加快发展畜牧业将难上加难。今天的会议请各乡镇的乡镇长参加,就是要求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防疫工作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不发生大的疫情。一要切实搞好生猪蓝耳病等疫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采取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有效控制生猪疫情。对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同时做好其它动物的疫病强制强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