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开展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了解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年、年、年我市先后开展了三次文物普查,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300余处,其中15处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列入市文物保护单位,155处列入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漏查现象比较普遍,再加上近年来大规模基本建设和文物调查中新发现了大量不可移动文物,也有一些文物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遭到损毁甚至消失。因此,前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已不能准确反映我市文物现存的实际状况。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全面掌握我市文物现状,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我市文物普查工作。
我们要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现5个目标:一是全面摸清文物家底,真实了解全市文物现状,准确把握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数据;二是掌握各类文物当前和一个时期以来保存的情况,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为文物工作者和各类科研人员提供准确资料,帮助他们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工作;四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最新文物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文物保护,支持文物事业发展;五是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借鉴国际同行有益的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十分艰巨,普查对象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精心制定方案,严格标准规范。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全市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各区县也要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普查质量。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可登记可不登记的,要先进行登记,再作鉴别。要将普查标准规范制作成合订本,及时分发领导小组成员,便于掌握和利用。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普查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大批具备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各区县各部门要选调精通业务、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加本次普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务必使每位普查队员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规范标准与技术要求,以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提高普查的效率和水平。这次普查工作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各地已经掌握的各种资料信息,将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宗教、测绘等部门和解放军有关文物的资料整合起来,按照相关的技术指标,精心设计和建立统一的数字不可移动文物技术平台,提高文物普查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为实现文物工作的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抓好成果运用,提高文物管理水平。普查工作不仅要新发现更多的不可移动文物,而且要全面调查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现状和变迁,获取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各个方面大量重要的基础数据信息。要深入研究这些数据信息,探索和掌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