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非常出色。
三是辩证分析和科学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将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划分为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成员和相关人员三个层次。考察组对三个不同层次人员民主推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出不同层次的推荐票数,以此了解被推荐对象在不同群体中的认同度。
二、拓宽渠道,在干部考察环节上创新
干部考察失真失实一直是正确评价、使用干部的“拦路虎”,也是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推行干部考察员制度。扎实开展干部考察员资格认证,通过单位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择优聘任等程序,在全县老干部、党务、综合经济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聘请了25名干部考察员,开展干部考察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训练有素的干部考察员队伍。
二是建立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对纳入干部考察范围的所有人选,提前预告,接受监督,让群众关注支持干部考察工作。
三是建立实绩考核制度。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评价认定,是干部考察中非常重要而又相当复杂的环节。过去,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实绩评价标准和方法,在考察工作中时常会造成识人不全、不真、不准,考察主体先入为主、“一双眼睛识人”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委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了《xx县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准备在全县推行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实绩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规定,实绩考核年终由县委考评办牵头,抽调相关目标考核单位的领导干部组成实绩目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的范围为全县党务、综合经济管理、专业经济管理、执法监察、行政业务、综合协调和群团、乡镇八大类67个单位和部门。该办法还细化了具体的考核项目和内容,实行量化评分,切实增强了实绩认可的可操作性、科学性、规范性,较好地防范了随意性和暗箱操作,使干部实绩认定有据可查、有规可依,为科学考察、使用干部奠定了基础。
四是推行问题核查制度。对干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县委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明确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核实小组进一步认真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给群众一个明白交待,干部一个公正评价。2009年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后,对考察中发现的23个苗头性问题,县委专门安排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属实的问题5个,涉及9人;核查销号的问题16个,涉及17人;一时无法查实的问题2个,涉及2人。
五是探索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制度。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做到考察对象至少多于拟任用岗位人选1名以上,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有效防止了选人失误。
三、扩大民主,在干部任免环节上创新
干部任免一直是广大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环节上,我们始终突出群众在干部选任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一是严格实行任前公示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逐件认真核查,核查率达到了100%。尊重公示结果,对于群众有反映但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查清的干部,暂缓任命;对于群众反映意见较大且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撤销拟任决定;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严重的干部,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们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全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件3件,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是全面推行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县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