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会文化生活,充分展现体育文化艺术才能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依据,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立足点。镇残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2002年6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提高全社会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依法管理残疾人事业。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凡是他们反映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帮助解决,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按政策规定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要经常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生活,努力为他们办实事,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
五、以规范化建设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残联自身建设。
残联是联系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在组织建设上,要加强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努力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在队伍建设上,要认真组织残联干部学习市、镇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对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残疾人工作队伍。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大胆创新残联工作机制,拓展残疾人工作领域,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新的目标已经确立,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事业任重道远。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契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全面开创我镇残疾人工作新局面,为发展“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残疾人事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