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擅自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的用地行为,防止国有和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
5、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规划为龙头,积极推进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认真贯彻《物权法》,重视和充分利用地面、地上和地下空间,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土地,切实提高未利用地的使用率。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用地控制指标,加强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定额标准管理。
(三)健全预防机制,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1、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用地的发生。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做好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抓好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活动。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区)、乡(镇)”创建活动,争取用地计划奖励。坚持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切实把违法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强化基层国土所人员的守土责任,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使执法监察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重视并搞好初信初访,将违法行为控制和化解在基层。
2、严格执行土地违法违规问责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制,落实乡、村、组在发现、制止违法用地方面的责任和职责。将耕地保护责任制、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列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凡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违法用地比例高的,在干部综合考评和提拔任用时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土地违法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进一步约束和规范管地用地行为。
3、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巩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对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不仅处罚到位,追究责任也到位。重点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所谓的“小产权房”。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重大违法用地案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予以曝光。
(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夯实基础和基层工作
1、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一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积极与协作单位配合做好规划大纲编制等工作。从严控制规划修改,确需局部修改规划的,必须是重大项目用地、城乡挂钩建新区用地和中心村规划用地。二是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提高深度,防止简单重复。
2、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管理。土地征收报批认真履行公告、公示、登记和听证等制度,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落实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必须公开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必须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3、扎实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我县从20*年7月着手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建立了组织,制定了调查方案,确定了作业队伍。2008年主要是做好四项工作,即启动城镇地籍调查和基础测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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