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力度,建立国土资源管护长效机制
1、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并作为乡(镇)政府领导任期考核目标,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同时,坚持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共同监管。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监察部门,共同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联合发改委、经贸、教育、财政、建设、农林等部门,共同加强监督管理。
2、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同时,进一步巩固我县基本农田“争先达标”成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标志牌管护,健全基本农田台帐等。
3、抓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一是抓好已实施项目管理。主要是王古片土地整理项目和庙山项目的扫尾工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保证我县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落实。做好国家、省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多向上争取无偿资金的支持。2008年计划入库项目新增耕地3200亩,并确保年底全部通过省市检查验收。三是坚持实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明确建设单位补充耕地的法定责任,保证补充耕地的“责任、资金、项目”三落实。
(二)积极创新举措,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科学利用农用地转用计划。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对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以及国家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前置管理,项目用地报批前必须取得《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同时,抓好重大项目的包装、申报工作,特别是外资1亿美元以上或8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争取“点供计划”,使用省以上农用地转用计划。
2、千方百计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严格执行《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研究制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取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腾笼换鸟”等具体措施,健全用地退出机制。据统计我县还有存量土地约6400亩,其中经济开发区约3000亩,各乡镇有3400亩,力争2008年盘活现有存量一半以上。重点是开发区土地盘活,加大土地闲置费征收力度。同时,严格执行省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
3、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这项工作是解决当前用地布局不合理、用地指标不足等问题的重要办法,是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对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在完成20*年度实施挂钩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08年度挂钩实施计划,迅速落实拆旧地块,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库,明确项目实施总体安排,落实项目经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妥善处理好挂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发生大拆大建、侵占耕地、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事件。
4、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严格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土地调控和平抑市场的能力。科学制订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合理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准确把握土地投放市场时机,确保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所有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公开竞价出让。加强对土地二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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