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政府汇报工作,沟通有关情况,协助做好工作,为工作组深入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协调好同村(居委会)基层组织的关系,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协调好为群众服务过程中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及时沟通,相互支持,共同解决;协调好同本职工作的关系,做统筹兼顾,相互促进。通过问计于民,了解群众疾苦,掌握基层实际,增强决策和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
(五)促进和谐。促进和谐是群众工作组的职责,也是工作目标。要通过宣传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安抚群众情绪、体察群众疾苦、代理群众信访,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通过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纠纷和安全隐患,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了党委群众工作站,各村(居)也要成立群众工作组,配群众工作信息员,建群众工作办公室,各村(居)要为群众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群众工作站为群众工作组协调和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争取县直单位支持。
(二)坚持三个制度
1、坚持工作报告制度。群众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每月13、14、15日必须到岗。具体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与村干部商定。遇有节假日依次顺延,特殊敏感日和敏感期可视情况增加工作日。在每月的集中工作日结束后,各村(居)群众工作组要在工作日结束当天下午向镇群众工作站上报当月工作小结(主要包括所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后段工作安排与打算等)、月报表、考勤签到册,便于镇群众工作站次日整理汇总及向县委群众工作部上报当月工作情况,以便上下沟通,更好地服务群众。
2、坚持工作考勤制度。各村(居)群众工作组人员要在每月的初始工作日,到镇群众工作站报到。镇群众工作站对各群众工作组统一建立《考勤签到册》,对所有群众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勤。各村(居)群众工作组也要建立自己的考勤记录,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在各群众工作组的考勤记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群众工作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由其主管单位批准,报群众工作站备案。群众工作组组长在工作日离开群众工作组办公地点时,要在群众工作组办公地点外墙明确位置张贴《去向卡》,并注明工作去向、工作内容、联系方式等。
3、坚持定期调度制度。镇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群众工作组掌握的问题,查找不足,汇总信息,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坚持三个结合。首先,群众工作组的工作要和新农村建设活动紧密结合,使二者相互促进;其次,要和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基层开展活动紧密结合,把群众工作组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第三,要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工作组成为听民声、分民忧、解民难的“知心站”。
(四)强化督导检查。群众工作组是基层工作机制的创新,镇党委与组织、纪检部门将强化督导检查,群众工作部等部门将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工作组工作人员的在岗和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宣传和曝光。
(五)严明工作纪律。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于不履职、不作为,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矛盾隐患,或发现了不报告、不反映,以及对代理的信访问题不认真负责,造成不稳定问题发生的,在追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