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长中医民族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25.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纳入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按照《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要求。
十二)建设一批农村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
2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设相应的省级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利用当地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基地条件建设。
四、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十三)进一步实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2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每个乡镇卫生院推广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1针对西医人员。重点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力争做到每个适用对象人手一册。推广临床广泛应用的简易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2针对中医人员。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包括毫针刺法、艾灸疗法、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针等,推广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力争做到每个适用对象人手一册。
28.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年和年安排项目的县(市、区)考核工作于年7月底前完成。
五、贯彻落实新农合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
十四)研究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服务具体的补偿比例
29.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局年印发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提出的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和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的补偿比例。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偿比例。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年和年以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所有的参合县落实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积极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
十五)继续研究制定降低中医医院和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起付线等其他补偿政策
30.大力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给予财政补贴或提高补偿比例;县级中医医院享受与乡镇卫生院相同补偿政策等。如对中医医院降低起付线或对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降低起付线;对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门诊费用可享受住院补偿比例;对中医服务项目特别是中医药适宜技术。
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农民选择运用中医药诊疗疾病,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确定适合的补偿政策。特别是中医药在费用和疗效上具有明显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
六、公立中医医院对口支援
十六)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
31.建立三级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
1城市三级中医医院主要与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协作关系。
2对口支援工作中。将农村中医药人员技术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技术推广班,通过组派城市中医医师到农村基层临床带教。安排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