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8月13日-8月23日)。印发分局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所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相应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部署。8月18日前,各单位要将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8月24日-9月5日)。分局领导小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各基层单位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服务对象座谈会、发出征求意见函、个别征求群众意见、办理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材料,于9月1日前报分局,分局再对自查自纠材料进行汇总,于9月5日前报省局。
自查自纠的重点是党支部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内部管理等情况。即(1)党支部工作和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群众对党支部是否信赖;(2)领导班子成员有无不廉洁行为,群众反映是否强烈;(3)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赌博现象和生活作风问题;(4)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5)基层所站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服务意识差和“养黑车”问题;(6)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民主,有无私设“小金库”、挥霍公款、吃请送玩等问题;(7)单位对外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公开、落实。(8)是否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对基层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分局将组织人员以听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对不认真自查、有问题不及时纠正及自纠不力的单位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三)整改建制(9月6日-9月26日)。(1)9月6日-9月13日,各所站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进行初步整改,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并于9月13日前向分局上报整改情况;(2)9月16日-9月23日,省局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初步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到各基层单位督促、检查,听取群众反映,结合处理有关信访、举报事项,帮助基层单位完善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确定整改期限。对此,分局及各所站都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分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湖口所、柯垅站开始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报帐试点工作,为明年在基层所站全面推行作好准备;分局在9月21日前,制定、下发本次作风整顿工作通报以及今后加强基层所站作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并抄报省局。(3)9月23日前,各所站向分局报送整顿工作总结,9月24日—9月26日,分局向省局报送整顿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决按照省厅程受锭书记提出的“咬住目标、认真组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抓好作风整顿工作。各所站要从推进自身建设,构建和谐规范稽征,促进稽征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作风整顿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分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作风整顿工作要悉心指导,耐心帮助,尤其是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所站财务集中核算报帐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正常运转,及时推广;要严肃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行为干扰、影响整顿工作,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变相抵制的人和事,要严肃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