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管理办法 >> 正文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 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 的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区、镇(街道)机关科(股)级干部。

    区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科(股)级干部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选拔任用 区、镇(街道)机关 中层干部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提任 区、镇(街道)机关 中层干部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男性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 47 周岁以下;

    (四)符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要求;

    (五)提拔副科(股)级干部,一般要在办事员岗位工作满 3 年,或者在办事员岗位工作已满 2 年且有 1 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受到区级以上相关表彰;

    (六)提拔正科(股)级干部,一般要在副科(股)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者在副科(股)岗位工作已满 2 年且有 1 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受到区级以上相关表彰,或者在办事员岗位工作 5 年以上且有 2 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受到区级以上相关表彰;

    (七)军转干部回到地方工作满 1 年,可按规定程序任职。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六条 区、镇(街道)机关 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中层干部,除应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男性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 42 周岁以下;

    (二)具有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

 &nb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干部招商引资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管理办…
       委常委会全委会干部任免票决制实…
       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维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处分虚假发票公款报销办法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展开文章的思路
    论机关文秘人员修养与文档管理
    生产整合要学会教别人怎么去赚你…
    港航海事行政服务大厅先进集体典…
    静水深流构建和谐企业
    财政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妇联文明服务报告
    水利局招商引资情况报告
    社会学学者阐述处理社会矛盾6个关…
    大学生党课心得体会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方案
    机关作风问题投诉处理实施意
    机关作风效能整顿工作方案
    建设清廉型机关工作方案
    五型机关创建实施意见
    狠抓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机关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房产管机关效能发展工作方案
    机关干部制度实施意见
    检察机关惩治渎职侵权巡展
    管理办法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