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信息报送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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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委政法委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维稳信息采用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通报。累计积分中,凡乡镇排名最后2名,委、办、局排名最后5名的,县委政法委将给其单位发送《维稳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告知书》,连续三次被告知的单位,对其分管领导、维稳信息员进行全县通报,并由单位拿出具体整改意见上报县委政法委审查。对出现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维稳信息的单位,一经发现、核实,将对该单位及其分管维稳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第九条 县委政法委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维稳信息工作按全年累计积分数进行排名,对年终累计积分乡镇排名前4名、办事处排名前2名、县直部门排名前4名的,
第十条 县委政法委每年安排两次基层维稳信息工作人员到县委学校以干代训,对于跟班学习人员不到位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维稳信息工作评选先进资格,维稳信息工作人员不得评为全县维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第十一条 县委政法委每季召开一次全县维稳信息工作会议,对维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给维稳信息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执行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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