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办法》以全市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目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主动接受贫困群众、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组织的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及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对全市扶贫系统信息公开进行统筹规划、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办领导多次在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市扶贫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上,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扶贫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构建了科学、完善、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先后制定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到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措施有力,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3注重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针对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特点及时编写《扶贫信息》和《扶贫工作动态》报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市委、市及县区,充分发挥这两个重要载体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全年编写《扶贫信息》126期、扶贫开发动态》12期,并根据每期信息的主要内容,有选择性地发送给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利用在线、电视台、日报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我市扶贫开发的成效。
4大力开展宣传。拓宽公开范围。扶贫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制作项目实施公示栏,公示内容涉及项目资金、建设内容、建设单位、项目成效等。为了加大对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册、宣传单、墙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到政策、制度、措施家喻户晓,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信息公开情况
1年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计划书。公开了年度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规划、整村推进、农田水利、种养业、科技扶贫、雨露计划”等项目资金实施计划。
2全市扶贫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和市扶贫开发发展规划》市工作要点》市关于加强社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年度市直单位帮办实事情况的通报》等。
3主要工作进展督查情况。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即:市人大会议第155号建议、市政协会议第219号提案“关于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县扶贫开发力度的建议”市人大会议156号建议、市政协五届四次第10号提案“关于加大清水扶贫开发工作和社会帮扶工作的建议”
4采取“行风热线”下发文件、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相关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5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涉密信息申请不能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