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岗位待遇
按**市信字〔2008〕1号文件执行。
四、奖惩办法
按照岗位目标要求,出色完成或完成2008年度工作任务的,半年或年终视效益情况分别奖励,完不成目标任务和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
1、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按《工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给予奖励,简单完成任务的不得享受奖励;
2、不能按目标完成任务的按月扣减任务工资,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3、造成重大的政治性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参加单位的年终评比,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单位设创新和创优两项大奖,创新奖每项不少于2000元,创优奖每项不少于10000元;
(注:创新:要求必须是单位急需,由个人或团体创意的设计、开发等应用,要经过单位评审,申报市有关部门评审通过的获奖项目;创优项目评审同创新,要求必须省以上评审。同时一个新的设计或创意获得市政府文字或者会议表彰的视同创新,省以上政府文字或会议表彰的视同创优)。
五、竞岗办法
岗位竞争采取个人投标,个人设计,民主评议,单位聘任的方法进行。竞岗人员优先单位现有人员,同时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各科(部、室)科长、副科长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科长以下职位人员全部参加竞岗。竞岗办法为:第一步,竞岗人员写出竞岗报告,主要写出竞争本岗位要完成的工作以及完成此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作竞岗演讲;第二步,在单位领导的主持下,召开各科负责人会议,确定各组组长岗位人员;第三步,在单位领导的主持下,召开各科负责人(各组组长列席)会议,确定科员岗位人员。
六、下岗人员的处理
现职人员如不能上岗的按不同人员分别处理:
1、单位的正式人员:三个月待岗期,除不享受岗位工资外,其它待遇不变,三个月后仍不能上岗的,取消岗位的一切待遇且不得参与年终考评。
2、公司正式人员:待岗期三个月,三个月内发放基本工资,待岗期过后仍不能上岗的做辞退处理。
3、临时人员:一个月待岗期,待岗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待岗期过后仍不能上岗的做辞退处理。
七、时间安排
本次竞岗工作于2008年12月30日前结束。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