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教育系统出国进修人员的派出和回x市安置的协调管理及科研资助工作;负责推行博士后制度和博士后的管理。
7.综合管理政府任免、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办理市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奖惩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8.负责全市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9.负责全市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开展上岗前培训。
10.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市行政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用工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人员录用计划;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信息工作。
1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审批,负责离退休人员有关生活福利待遇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13.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和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市人事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市级机关及乡镇、街道的人事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编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杭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编制工作。
2.根据中央及省、杭州市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各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能分工;管理全市各级机关的编制总额;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工作;参与市政府非常设机构设置的管理。
4.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机构设置、机构级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代码标识管理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录用调配科、工资福利科、编制科、科技干部管理科。
根据富编〔2003〕5号文件录用调配科更名为公务员管理科;根据富编〔2009〕12号文件公务员管理科增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根据富编办〔2009〕46号文件科技干部管理科更名为人才管理科。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事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市编委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