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单位职能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x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1〕41号),设置x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编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市人事局是主管人才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编委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市级机关“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委〔2001〕50号)精神,制定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能
1.市监察局原承担的市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行政处分职能。
2.市级财政补助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核准职能。
3.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
4.推行博士后制度和博士后管理的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能交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转变的职能
不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
二、市人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人事人才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2.依法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招录(聘)用、交流、调配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市级财政补助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核准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
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管理和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参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5.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综合管理,制订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网络,审核批准、组织培育、规范人才市场,管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拟定毕业生需求计划,负责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自学考试及成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6.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参与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回国(来x)定居专家、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