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企业支农增收行动”中,以上年度年均就业人数为基数,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和吸纳就业人员达到50人和100人,并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对自主创业的城乡居民、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论证、政策咨询等服务,免缴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促进农民增收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抓发展、促增收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协调机制,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干部配备上体现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农民增收工作。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创造实实在业绩。要逐级制定农民增收规划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抓好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推动带动作用。实行各级有关部门包抓农民增收工作责任制,县、镇农村工作和农民增收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交通保障,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促进农民增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科技服务。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完善“县、镇、村、户”四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壮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加强农业科技、防疫、信息体系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干部管理和使用,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技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大力推行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其他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激励机制,对获得国、省、市“科技进步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强化组织考核。加大农民增收在县、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要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考察干部、评优树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改进统计监管工作,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完善农民增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奖惩工作,每年表彰一批促进农民增收的先进镇村和先进工作者。对在农民增收工作中贡献大、成绩突出、能带领农民致富的优秀村干部,逐步提高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乡镇公务员。鼓励引导大学生到乡村任职,不断改善农村基层组织结构,为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