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529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成员36627个,其中农户成员36539个,团体成员27户;注册资本2.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在100-500万元之间的专业合作社8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快发展,不仅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而且有效地促进了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但长期以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受资金、管理、服务、科技等因素制约,普遍规模小、层次低,严重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壮大。因此,各级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各有关金融机构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率不低于80%信贷增长率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率。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功能、中介功能、载体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争取达到20%以上。力争通过金融支持。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资金实力不断壮大,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加快发展。
三、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大学生、退伍军人和龙头企业等兴办。经营家禽、畜牧、动物配种和疾病防治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农产品的支持力度;六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的支持力度;七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而且符合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正常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政府确立的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大、中型农业机具和加工设施、运输设备等经营服务设备设施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中药材、林产品、家禽养殖所需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物资。建造产品仓储场所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力度;八是加大对农民创办农业生态旅游、核桃、板栗、茶叶、烤烟等特色产业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九是加大对同业合作社整合组建联合社,实现跨区域、规模化、集团式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要加快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评级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授信管理模式。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县区政府表彰以及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支付结算等方面要给予优惠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各县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小额信贷额度,努力做到一次授信、随用随贷、柜台办理、余额控制”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县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选择12户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帮其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他不动产的抵押贷款,努力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有效信贷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扩大信贷抵押担保物适用范围。努力发展应收账款、仓单、保单、商标专利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业务,不断探索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工具。鼓励引导从事农产品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