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内部管理运行规则
3、到杭州市区域以外出差:须由局长批准。
4、到省外出差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的,须事先报局长批准。
七、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实行局统筹配备,各科室所队自行管理使用的原则。
2、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打开机器添加硬件。对添置调制解调器等与防病毒软件、数据安全相关的设备
3、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做到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4、在用磁盘进行数据交换时,一定要进行防毒检查。只有通过检查的磁盘数据方可进行数据交换。对于使用光盘进行软件安装、数据交换的,同样也要进行安全检查。禁止使用盗版光盘(盗版光盘往往携带病毒)。
5、计算机上除windows系统自带小游戏之外,不得安装任何游戏软件,不准外来人员随意操作办公计算机。
6、上班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7、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本局办公计算机接入internet网或其他网络。
8、对违反安全使用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要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主管人员责任。
9、局纪委、办公室、信息中心对该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八、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调派
1、局机关小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局属车辆由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
2、确保局长工作用车,优先安排接待用车。
3、机关用车调度紧缺时,局属各单位的车辆优先确保分管局领导工作用车。
4、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提前一天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并开具出车单。同一路线的,应合并用车。
5、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局办公室排定到车,遇到领导用车与值班用车矛盾时,服从值班用车。
6、重大活动时局系统所有车辆均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
7、局办公室向局系统内调济用车,各单位应优先保障局里用车。
8、局属单位车辆去杭州的应提前一天告知局办公室,便于合并用车,节约费用。
(二)车辆管理
1、驾驶员除出车和维修保养车辆外,一般应在办公室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2、严禁公车钓鱼、接亲。不得私自借(让)给他人驾驶车辆,外单位借用车辆,局属各单位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局机关车辆报经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按私自用车处理。
3、严禁公车私用,确有特殊情况因私用车,事先请示本单位负责人或局办公室同意。车辆出本市范围,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局机关车辆报局长批准。
4、车辆除出差、出车外,双休日、节假日一律停放在局大院或车库内,各中心所的车辆停放由所长指定。未按规定停放车辆按私自用车处理。
5、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到每次出车回场时,先擦洗干净,再进车库,保持车内干净,车外整洁,车况良好。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开车,严禁车况不佳出车。
6、局机关车辆使用ic卡加油,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充值,驾驶员按实际需要向局办公室申请充值,原则上途中不买油(日行驶500公里以上除外),本市内禁止用现金加油。局属单位车辆也要使用ic卡加油,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办理。
7、局系统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每两年与维修企业签定一次合同,具体在市政府招标定点维修企业中确定2个维修点,以利于形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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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