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计算机公文处理规则
修改。如遗忘,请与办公室联系。 六、 修改电话号码:点选项——修改电话号码,输入你的办公室电话号码,点确认退出。 发 文 操 作 规 程(一) 本规程适用于发文字为淮地税、淮地税函、淮地税办、会议纪要、收入简报的文件。发文字为淮地税党组、淮地税纪的文件参照执行。 一、拟稿(操作人:办文部门经办人) 1、进入个人信箱 2、点个人文件夹 3、点新建 &
nbsp; 4、选择公文种类 5、填写文头纸:密级、缓急、发文字号、会签单位、标题、主题词(选自动标引)、主送单位、抄送单位。 6、编辑正文、附件 ①编辑正文,点存盘退出。 ②编辑附件,点存盘退出。 ③编辑有关文件点存盘退出。 7、完成:点确认。 8、转交部门领导初审: 点转交,选个人中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不在时,可由部门其他负责人初审,下同),在附加说明栏输入“请审稿。”,点发送。 二、初审(操作人:办文部门负责人) 1、 进入个人信箱 2、 选中待初审的文件 3、 点发文——审批——初审 4、 编辑正文、附件,点正文附件。 ① 编辑正文,点存盘退出。 ② 编辑附件,点存盘退出。 ③ 编辑有关文件,点存盘退出。 5、 填写初审意见:点领导审批,填写意见、审批内容,输入签字密码签名。 6、 填写文头纸:点文头纸,编辑修改文头纸有关内容(除拟稿时所填内容外,还增加了印刷份数)。在初审栏输入签字密码签名。 注意:修改文头纸中标题时,应同时修改正文、附件中正文的标题,反之亦然(注意版本号的选择)。点确认退出。 7、 转交:点转交,在部门栏选本部门名称,在附加说明栏输入“请登记后送办公室核稿。”,点发送。需内部会签时,输入“请登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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