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严厉查处囤地、炒地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的落实。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和省、市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
一)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继续组织有关单位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着重在发现并纠正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加强政策研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理,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排查工作中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治理。针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等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总结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经验,进一步健全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有效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继续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专项检查工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会同规划部门深入治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对自查自纠“零问题”和“零案件”县区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审批程序,着力治理房地产开发中的突出问题。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及时查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治理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把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从审计、财政监督、执法监察等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谋取私利的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索贿受贿案件,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办案力量,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组的作用,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领域查办案件工作。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案件协查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选择典型案件,深入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健全有关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于已经查结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三、服务大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认真做好效能投诉工作。进一步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规范投诉办理程序,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的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有诉必查的原则,对群众和企业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的要严肃处理。对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和完善投诉件办理结果回访制度和查实案件上报制度。加强对效能投诉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