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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各类专家作用,培养和引进硕士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加强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开展政策调研,使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调查、有研究、有成果。
2、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分解落实和检查考核,制订实施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监管工作。
依法制订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公开、备案、清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化,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深化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许可工作的系统化、电子化、公开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提高稽查办案水平。
大力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能力。
3、经费保障
市财政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增加食品、药品监管经费项目,保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稽查办案、宣传培训和办公设施等所需经费。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投入,财政预算经费要适当倾斜,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独立完整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配备一定的人员装备。
2、根据我市食品安全检测现状需求,整合现有的食品检测资源,购置必要设施设备,完善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硬件建设,建立能基本胜任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并争取通过省级认证。
3、初步构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和工作资源的各部门共享;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网,实现网上审批(报)。
4、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的标准为最低要求配备硬件,建成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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