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贯彻实施《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利于夯实执政基础,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有利于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必须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必须及时予以答复。比如民政问题,涉及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是现在老百姓非常关心、关注的一个问题,有关这方面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同时,还要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受理申请和答复有关事项。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推动我们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权利。
(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源头上抓起,依靠制度规范。《条例》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尺,为公务员树立了自律的镜子。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畅通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及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能够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
(一)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规定和《衢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抓紧编制好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乡镇(街道)、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处理(含流程图)、收费标准,公众投诉方式和程序等都要在《指南》中明确,以便使公众根据《指南》清楚明了地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衢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抓紧编制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条例》确定公开范围,真正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来编制和修订新的《目录》,努力做到毫无遗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坚决不予公开。同时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信息要以方便群众为基本出发点,编制本行业的办事公开目录,其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进行指导和督促。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要完善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的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府信息定期发布与不定期公开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