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抓好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
积极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按照中央提出的投资重点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断头路”建设。全面完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通道,确保年内建成通车。完成地震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任务。加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完成60%枢纽城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完成国家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实施工作。
积极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支持力度的要求,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东中部地区完成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西部地区完成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和建制村通公路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目标的省份重点加强危桥、安全防护和排水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发展经验,推进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加大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力度。
继续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升级、公路安保、危桥整治改造、灾害防治等工程。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深化工程质量监管,继续开展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推进总监负责制和第三方试验检测试点工作。
(二)加快推进内河航运发展。
以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加快内河航运发展的指示精神为动力,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和完善工作措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内河航运发展。
一是编制完成“十二五”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制定《全国内河航道养护发展纲要(2*1~2010年)》,抓好《“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总体推进方案》和《关于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落实。
二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加快内河航运发展的意见,报请国务院批准。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抓好落实的相关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加快推动《航道法》立法进程。
三是作好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重点是长江、西江、京杭大运河等干线和主要支流的航道整治。加快推进长江上游宜宾至水富三级航道建设前期工作;中游实施荆江等重点河段的航道整治;下游重点整治一批碍航浅滩,完成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加快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建设,推进老口、鱼梁航电枢纽和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建设。启动江南运河三级航道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嘉陵江、湘江、汉江、赣江、右江、松花江等河流航电枢纽建设。加强内河航道养护。规划建设内河港口物流园区及集疏运通道,统筹老港区改造、功能调整和集装箱、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建设。
四是支持武汉、重庆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内河集装箱、大宗散货等专业化运输。重点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分步实施京杭运河、珠江、黑龙江干线及其主要支流船型标准化,启动西江航运干线等重要河流的船型标准化工作。
五是调动中央地方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机制。
六是加强内河航运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应用的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继续强化运输保障。
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