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工作展开前,对服务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准备,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预见性。要求阶段(专题)服务工作开展之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服务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需要我们解决的难点,要进行具体的领导分工;针对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对所属人员进行工作动员,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延伸服务。即延伸服务职能,为困难群众帮困解难。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本职服务工作之外的帮扶工作,各单位在辖区内与不少于1个困难群体、个体建立帮扶关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各窗口单位,对管辖范围内遇到突发灾难性事件的群众,要主动帮扶,真诚解难。
落实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即各项服务工作要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以实现群众满意为落脚点。
各单位要根据专业工作特点,认真研究确定"三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要对开展"三服务,一落实"活动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
服务工作进行计划、二是主动妥善协调各种群众利益关系,认真解决群众不满意的工作方面。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工作方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各级领导要正确把握和运用矛盾规律,认真对待和协调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主动从本单位自身上查找原因,以积极的态度,热情的服务,扎实的工作,主动化解矛盾,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杜绝因服务问题造成影响较大的上访或矛盾激化。要采取到群众中征求、民主讨论、班子研究的方法,认真分析群众不满意的方面,制定好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四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出“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工作方面工作措施”,要有问题,有分析,有解决方法,有解决问题时限,有领导分工。
三是推广"四声、四清、四办"工作要求,树立房管"和谐使者"形象。"四声、四清、四办"工作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对窗口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意识,用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指导服务行为,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做起,将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服务工作之中。 "四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有回声"。"四清"即:“咨询事项一次讲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一次讲清,登记表格一次给清"。"四办"即:"大事急事优先办,份内事情认真办,份外事情协助办,难办事情想法办"。通过"四声、四清、四办"的落实,做到将群众的小事当个人的大事办、把群众的呼声当作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真正视人民群众、服务对象为上帝、为衣食父母。结合"四声、四清、四办"工作要求,强化各基层单位第一道窗口接待岗的服务,以推广"四声、四清、四办"为契机,进行优秀接待员评比。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达到窗口服务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五)优化社会监督形式,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提高服务工作的自我约束力。
今年区局将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范围包括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知名人士、区街居委会的代表。监督内容涵盖我局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按政策法规宣传、服务制度监督、工作建议等任务对监督员进行相关常识的培训,坚持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员座谈会制度;建立与区政府纠风部门每年不少于2次座谈沟通制度,及时征求工作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每年不少于4次的监督员座谈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体制的自身监督作用,定期汇总分析窗口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开通窗口服务工作社会监督信箱、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社会意见,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网络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