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推进乡镇改革中,对乡镇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以下简称“三化”)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以市场化为手段,以社会化为方向,改革乡镇事业单位体制,转换机制,优化配置,增强活力,自我发展,促进其在服务“三农”和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湖北推行“三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虽然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更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一种有益的探索。
一、正确认识乡镇事业单位的历史作用和未来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在为农业生产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履行和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现阶段,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实的体制限制和众多的客观因素,乡镇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生存都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这主要表现为业务萎缩、服务滞后、机构庞大、队伍臃肿、生存难以为继。面对这种状况,很多基层干部包括一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甚至一些政策研究人员,都产生了很多的困惑和怀疑,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乡镇事业单位过去的“无为论”、现在的“包袱论”、未来的“消失论”。“无为论”,看到的只是乡镇事业单位过去的一些扰民、乱收费、强制服务、加重农民负担等负面问题,对过去的成绩和曾经的贡献视而不见;“包袱论”,看到的只是现在的机构庞大、人员过多、财政不堪重负的一面,看不到乡镇事业单位现有的人力和技术的存量资源;“消失论”,则更是形而上学地、片面地理解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化的含义,忽视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基础和薄弱产业的基本国情,忽视了胡锦涛同志的“两个趋向”的论断以及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的一贯的方针政策,不加分析地否定计划经济形成的乡镇事业单位的现实作用,机械地、错误地将政府的公益性职能市场化,对乡镇事业单位的未来作用和地位全盘否定。
克服和纠正这些认识上的偏差,一方面是要正确认识和充分肯定乡镇事业单位的历史作用和贡献;另一方面是要认真分析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农村社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物质文化生活的现实需求和未来需要,同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分析和理解在市场化进程中,政府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如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农业灾害预测与预警(包括自然灾害、病虫害、畜牧防疫等)、人口与可持续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群众文化生活与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与引导等等,这些服务既有公益性——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又有其特殊的技术性——是政府不可能包揽的专业性工作,在这种矛盾的情形下,政府必须依靠另一种具有专门技术的组织机构来承担和完成这些专业性工作,这就是乡镇事业单位未来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的发展机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在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下,乡镇事业单位也必须尊重并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把握改革趋势,准确角色定位,明确职责任务,抓住机遇,自我发展。[本文转载自]准确角色定位,就是要转变乡镇事业单位角色,将乡原来承担和履行的行政性职能收归乡镇政府和县市政府部门,从“二政府”的角色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干好自己的“本份”——服务。这种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接受政府委托,做好公益性服务,这些公益性服务由政府委托并支付成本和费用,由公众受益;二是接受个体委托,开展个别或特殊的服务,即非公益性服务,如针对特定对象开展的技术指导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