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 水务局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旗委、政府《关于在全旗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杭党办发[2009]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旗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点学习内容
(1)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意见》(内党发[2009]1号)、《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关于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09]1号)等重点文件;(2)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和结业式上的讲话;学习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全面小康目标任务和农牧业产业化知识理论;有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法律,各级党报党刊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文章、报道、经验典型、言论、评论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各种知识回答、读本及辅导材料。
二、活动阶段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9年3月1日前)
1、成立杭后水务局建设新农村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安排意见,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确定我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目标和任务。
2、准备相关学习资料、文件,对局领导班子、局属各股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训学习。
(二)学习提高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15日)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文件,通过集中学习、讲座等相结合的办法,深刻体会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从实际出发,用理论指导实际,解惑答疑,集中学习要不少于三天。
2、重点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尤其是各股室负责人,要抓好本部门的学习,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保证学习效果,作好学习笔记。对一些现实问题,要求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写一篇专题论文,关于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体会。
3、组织安排,各种形式报告会。邀请相关学者、专家来我局作关于我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报告,围绕建设新农村这个主题,开展谈思路、讲措施、表决心活动。同时根据我局的业务特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镇、村社、农户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提高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民心。
(三)开展讨论阶段段(2009年4月26日—4月30日)
1、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旗农村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摆不足、深刻分析根源、积极寻求突破重点、力求找准攻克难点的途径和方法,按照“20字方针”,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2、开展不同层次的讨论活动。(1)围绕新农村建设,服务群众开展“谈发展、做贡献”大讨论活动,明确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重点抓好一个村,帮扶一个社,带好一个乡。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主题献策活动,集思广益,建言献策。
3、组织大学习、大讨论集中交流活动,推选学习讨论活动中不同层面先进典型代表,交流畅谈学习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