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籍管理实施工作意见
中毕业生、结业生花名册是高中学校的重要资料,学校应妥善保管。经省会考办审核合格的毕业、结业学生名单学校应进行公示。证书验印后,学校应及时发放给学生。领取证书,须经学生本人签字。
第五十四条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合格证书丢失后不予补发。毕业证书丢失,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区)、市会考办核实、同意后,到省会考办办理《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明书》(简称“毕业证明书”)。
实施工作意见
中毕业生、结业生花名册是高中学校的重要资料,学校应妥善保管。经省会考办审核合格的毕业、结业学生名单学校应进行公示。证书验印后,学校应及时发放给学生。领取证书,须经学生本人签字。
第五十四条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合格证书丢失后不予补发。毕业证书丢失,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区)、市会考办核实、同意后,到省会考办办理《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明书》(简称“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