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强领导。沿线各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坟墓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克服畏难情绪,下大决心,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出成效。市民政局作为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整治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市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协助镇(街道)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管理。沿线各镇(街道)和市农办、民政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大对在高速公路沿线新建、修建坟墓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巩固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整治成果。
(三)强化保障。为保障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整治工作的有力推进,对验收合格的镇(街道),市财政给予单穴500元、双穴800元、多穴的每穴增加200元的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坟墓搬迁后的坟坑平毁覆土后植树绿化的每座再补助100元。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单位整治任务的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整治工作的需要。
(四)严肃纪律。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严肃相关纪律,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凡坟墓搬迁涉及党员干部的要带头执行,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动员亲属主动搬迁坟墓,凡坟主中有直系亲属系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主管部门督促当事人负责限期搬迁坟墓;对拒不搬迁坟墓或阻挠坟墓搬迁工作的,由纪律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整治进度慢、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镇(街道)责令限期整改。
x市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x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