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监督管理机制,考核奖励机制,确立市扶贫主导产业体系,落实市本级财政扶贫项目产业基地配套资金,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扶持资金;设立市本级财政扶贫开发绩效奖励性项目资金;健全完善扶贫培训机制,努力开创“大扶贫”新格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检测机构检测监管。大力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强化以设施装备为基础的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各区、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牵头)。
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完成三县四个试点乡镇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推进全市剩余集体林地面积70%的林改工作任务,完善林改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探索林改配套政策,确保林改工作的质量。(各县政府、市林业局牵头)
(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转变发展方式,通过调整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和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年内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对分布在文化、体育、园林、旅游等产业的其他具备经营条件的国有资产进行整合重组,进行集中经营管理,促进相关行业的渗透并产生经济循环效应;以政府实施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为载体,将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有机统一,发挥项目效益,拓展经营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调整优化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优势企业通过明确功能定位、配置有效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和强化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控制度、理顺与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等措施,扶持其做大做强。同时,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与决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市经委、市国资委牵头)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好服务,积极创造宽松环境,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规模、做大总量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市经委、市工商局牵头)
(五)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财政体系建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区县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推进市级公务卡应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增强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加强支出管理,落实支出管理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执行率,努力压缩结转;支持建立政府雇员制度。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探索建立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全面落实资源税收入分享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做好车船税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房产税改革试点,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政策。完善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落实新一轮西部发开发、支持和促进就业等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市地税局牵头)
(六)深入推进投融资、价格体制改革
规范推